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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指南

海軍"雙學籍"飛行學員

從2013年開始,海軍從每年招收錄取的普通高中畢業生飛行學員中,選拔部分高考成績優異、體驗飛行合格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錄取要求的學員,送入相關地方普通高等學校學習,同時注冊軍隊院校、地方普通高等學校學籍(簡稱"雙學籍")。地方普通高等學校負責文化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理論教育,海軍航空兵學院負責飛行專業理論及實踐教育,時間分配由軍隊院校與相關普通高等學校根據教學需要確定,學制4年,學歷本科。教學、訓練和管理等工作由軍隊院校與普通高等學校共同負責;學員畢業考核合格的,頒發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同時具印的畢業證書,并按規定授予相應學位,分配到海軍部隊從事飛行工作。

  目前,海軍與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聯合招收培養"雙學籍"飛行學員。"雙學籍"飛行學員錄取分數線可下調一定幅度,其中北大、清華在考生所在省該校錄取線基礎上降60分錄取,北航按考生所在省一本線以上錄取。學員在地方高校學習期間,享受軍隊院校飛行專業學員相關待遇。